博士班招生資訊
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研究所博士班招生規劃
碩士班招生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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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甄試 |
碩士逕修讀博士 |
入學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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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 |
在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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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 |
在職生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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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合計招生2名 |
推薦甄試
系所 |
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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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碩士班應屆畢業生。 二、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依部頒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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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一 |
資料審查:40% |
二 |
面試: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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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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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名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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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請參閱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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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時間 |
請參閱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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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生命科學院採全院博士班考試聯合招生(包含食品科學系、水產養殖學系、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海洋生物研究所、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共五系所、學程博士班)。 二、考生報名時請選擇「生命科學院博士班聯合招生」為報名單位,並以選擇報考之組別(系所)為第一志願,考生得就聯合招生系所、學程中選填其他志願(至多可選填五個志願,如無其他系所、學程就讀意願亦可選擇不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組別(系所、學程)及志願順序。 三、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如下: (一)大學部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碩士論文及相關著作(尚未通過論文口試之碩士班應屆生得繳交經指導教授簽名之研究成果)。 (三)修讀博士學位研究構想書。 (四)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英文能力檢定證明及工作經驗等)。 (五)寄繳彌封推薦函2封(其中一封由原修讀學士或碩士之教授推薦)。 四、面試地點及順序:於面試前一天在本校生命科學院網頁公告,請考生自行上網查閱。 五、面試時需口頭簡報研究成果及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計畫。 |
入學考試
系所 |
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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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
一、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或碩士班應屆畢業生。 二、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依部頒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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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科 目 |
一 |
資料審查:40% |
二 |
面試: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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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名額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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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名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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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請參閱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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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時間 |
請參閱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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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生命科學院採全院博士班考試聯合招生(包含食品科學系、水產養殖學系、生命科學暨生物科技學系、海洋生物研究所、海洋生物科技博士學位學程,共五系所、學程博士班)。 二、考生報名時請選擇「生命科學院博士班聯合招生」為報名單位,並以選擇報考之組別(系所)為第一志願,考生得就聯合招生系所、學程中選填其他志願(至多可選填五個志願,如無其他系所、學程就讀意願亦可選擇不填),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組別(系所、學程)及志願順序。 三、報名時須繳交之審查資料如下: (一)大學部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 (二)碩士論文及相關著作(尚未通過論文口試之碩士班應屆生得繳交經指導教授簽名之研究成果)。 (三)修讀博士學位研究構想書。 (四)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英文能力檢定證明或及工作經驗等)。 (五)寄繳彌封推薦函2封(其中一封由原修讀學士或碩士之教授推薦)。 四、面試地點及順序:於面試前一天在生命科學院網頁公告,請考生自行上網查閱。 五、面試時需口頭簡報研究成果及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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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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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繳交表件 |
申請日期 |
備註 |
碩士逕修讀博士學位 |
一、碩士班第一學年其學業成績名次在全班人數前二分之一且必修科目成績及格者。 二、研究成果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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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二、碩士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須繳交第一學年第一、二學期成績單一份。 三、學士班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須繳交前三學年成績單一份。 四、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計畫書(含實驗內容)。 五、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二人推薦書各一份。 |
碩士班研究生得於第一學年,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提出申請,若各系所尚有員額,得於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再開放申請。逾期不受理。 |
本系接到學生提出逕修讀博士學位之申請時,應經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報送學校博士班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校長核定後,得逕修讀博士學位。 |
相關辦法 |
招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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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更新日期:2024年6月1日